麻花豆传媒剧国产姐弟

咨询热线:0351-2592266 guest@tyhpyy.com 佰泽医疗集团旗下医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政策

就医指南

医保政策
山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2-06 11:38 作者:办公室 来源:和平医院

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摆1999闭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濒迟;国务院关系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驳迟;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9〕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院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取暖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含陪护床位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包含药引子费)、取化验单的各种卡费。

    (四)膳食费(含营养费、药膳)。

    (五)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用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有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规定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首先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为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参保人员自付。